五重唯識觀

 

在南岳國立師範學院佛學研究會講
亢顙
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26冊
大乘出版社出版
1978年11月初版
頁207-219

 

 

207頁



            題目,謝謝周先生早就給我出了。但唯識專門術語極多 ,如各位平素沒有相當研究,此中殊感困難。一一疏解,
     既非短促時間所能容許,且語義散漫,不易把捉本題之核心。
        現在,我只好儘量採取時下流行的用語,牽強比附,力求勿失真相,用給各位摹繪一個粗淺的輪廓。這是無辦法中不得
        已的一種辦法,尚乞各位原諒﹗本題分三﹕一唯識的界說,二觀,三五重唯識觀。

            一、唯識的界說----識,舊訓了別。亦可說是知識。大乘佛法言識有八﹕前五識,約當俗說感覺之知識﹔第六意識
        ,約當俗說知覺,概念之知識﹔第七識,暫作知識之主體﹔第八識,亦名「藏識」,暫作經驗積儲之機構。唯具三義﹕
        一簡持義,二決定義,三獨勝義。言簡持者,簡棄外境,持取內心。站在唯識底立場,心境只是一件事的兩面,相倚並
        存,劈不破,撕不開的。如此心境,曰內心內境,唯識是許可存在的。若必離心取境,離境覓心,妄將心境看成兩橛,
        以為心境都是孤獨存在的。如此心境,曰外心外境。唯識認為只是主觀的迷惘,於實際是「非存在



        208頁



        」的。簡棄外境,是破有見﹔持取內心,是破空見。因為「空」「有」只是兩個抽象的概念,不一定能與「實事」「實
        理」相契合,所以我們要裂毀這自纏自縛的見網。二決定義 ,只是強調真理與事實本來是融合的、無間的。我們不能將
        真理看得太遠、太高,以為離開了我們日常生活的事實,別有一箇孤另另地真理掛在天外。三獨勝義,這在說明方便建
        立唯識的一種旨趣,我們不要將「唯識」兩個字看得太死了。因為站在佛法的觀點,對於我們實生活底剖解,約有百種
        元素,名門百法﹔再將百法歸納攏來,為五大類,名曰五位 。而五位百法之中,識是最重要的成高知份,我們要改善個
        人或社會底生活,應以識為關鍵。知識即權力,佛為警惕我們,要我們提識,以為改善生活之先決條件,故倡言「唯識
        」。非謂唯識獨真,而餘法皆如幻也。五位百法,為實生活之元素,如表﹕





          ┌心    法  八─主要 的 成 分 為知┐心理的活動

          │心所法五十一─主要的成分為情與意┘

        生│                    ┌自  根─生理的機構

        活│        ┌內  五  根└他  根─社會的組織

        的┤色法十一┤          ┌前五塵─物理的世界

        元│        └外  六  塵└法  塵─意識想像構畫的世界

        素│不相應行法二十四─關於時、空、數、量、同、異、
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動、力諸範疇

          └無   為  法   六─真理及真理之模寫



        209頁



            說心法主要的成分為「知」,是沒有多大的問題的。心所法分為六位,如十一善心所,六根本煩惱,二十隨煩惱是
        很可用「情」與「意」作說明的。餘遍行、別境、及四不定中,如受、思、欲、悔等,也都很可用「情」與「意」作說
        明的。色法中內五根是發識的,亦即知識生理之基礎。約自家五根講,除發識外,還可說是「自我的標識」。除自家外
        ,約其餘許許多多內五根講,當然就是人群社會了。六塵,是識所緣的對象。前五塵,為前五識所緣,是第八識所變的
        本質相分,能刺激、影響、轉變前五識,而幾乎不是前五識的勢力之所能驟時轉變左右的。因此勉強比附,說是物理的
        世界。感覺承受外來的刺激,變起視覺或聽覺的印象﹔這印象,如色聲之類,是純正的翻譯﹖還是內在的創作﹖這在近
        代科學史上已經是一個爭呶不休的「謎」。將複雜的感覺,組織配合起來,使獲有個別事物的意義﹔重將審辨個別事物
        的知識,加以抽凝作用,而使成為概念的知識。這裏面,主觀的色彩更怕要濃厚了,所以說「法塵」是意識想像構畫的
        世界。有生活,就跳不出時空等等範疇。時空等等不是知,故別為一組,而不與心相應﹔亦不是情與意,故不與心所相
        應﹔不是色----物質,故不與色相應。雖無為也不與心、心所、色法相應﹔但無為無生滅,非行﹔時空等等,是依心、
        心所、色法這三種分位假立的,有生滅的,行蘊所攝。故言「不相應行」。此組有二十四,今但舉八個以作代表,而且
        名字間亦微有變動,此亦不得已也。真理,當然是絕對的﹔如何復言「六」呢﹖應知這是包括了證悟真理的途徑,及真
        理之模寫而說 210頁 的。

人生宇宙裏面,有沒有絕對的真理﹖這問題,很喫緊,很難說。我根本就沒有同真理碰過頭,也許真理跑到了我
        底面前,鑽入了我底眼孔,我還認不了它。不過,小而原子,大而星體,皆有它底組織,它底規律。換言之,亦即有它
        存在活動的道理。宇宙,為事物之總稱,實亦至大無外之物也,物物皆有其所以為物之理。宇宙當亦有其所以為宇宙之
        理。反之,如認宇宙是混亂的,無理的﹔宇宙既為無盡物事之構合,無盡物事,應亦是混亂的,無理的。物事非無理,
        何得言宇宙無真理。請重以人言之﹕呼吸、脈搏、體溫,要是一箇健康的人,皆有一定的常數,此為自然現像,孰主之
        而孰運之﹖寫字、打球、做算學,皆有一定的法式。生活,也是一件事。當然裏面也含蘊了它自己底真理。否認真理,
        即落是非﹔審辨是非,乃挾真理以為尺度。烏庸言無理。眼前宇宙既不能銷鎔,而又要生活,非生活不可,何能橫挾無
        理以自陷於徬徨矛盾之窘境。我們初步學佛,就是要承認真理,皈依真理,迎接真理﹗十方三世無量諸佛皆真理之影子
        也,皆真理之化身也。故我們生活裏面,必需要有這一點「維他命」。雖真理在佛法說起來,平常極平常。而且過分看
        重了,也許還是自己的一點累贅。已就唯識兩字面,粗加申說。現在,我們應該對此段來作一個結論了。第一、唯識所
        說的五位百法,幾為我們生活全有,而且一點零件也缺少不得。第二、五位百法,在我們實生活裏,互相牽涉,幾如連
        環鉤鎖,是折錘不散的。是平等無有高下的。我們強調知識為生活的重心,用知識來統攝五位百法。應知此乃人為的思
        想之體系,只要211頁 我們善於運用,仍然是可以自由變通的。如圖﹕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無為

                 心所    心    不相應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色



            五個圈,用示五位百法。五圈交相倚連,用示五位百法 ,在我們實生活裏都不是絕緣孤立的。我們要強調知識以為
        生活的重心,在我們思想體系的裏面,無妨將心兒這個圈放置正中,用以建立唯心論或者唯識論。如將下面的色,與正
        中的心,移換一個位置,我們是可以建立唯物論的。如與上無為移換一個位置,我們是可以建立唯理論的。如與左右移
        換位置,我們只要能適應時機,說得出道理,亦可以建立唯什麼唯什麼論的。如再用佛法的術語加以詮釋,我們將心兒
        這個圈放置正中,即示「賴耶緣起」﹔將無為移置正中,即示「真如緣起」﹔如將餘三移置正中,則為華嚴所說的「法
        界緣起」,或密宗所說的「六大緣起」了。這並不是佛法慣於故示圓融,因為佛法是反映生活解釋生活的,我們生活的
        本身,原本就是這個圓融無礙的呀﹗我們發心研究唯識 212頁 ,必需先要懂得這一點意義,纔能靈活地運用唯識,而不致
        為唯識的名相所困惑,以自陷於唯識所破斥的法執。老實說﹕唯識標示勝義,總有四重析五位百法,尚為初重世間勝義
        ﹔五位百法,交相關聯,始為第二道理。精勝義。中國的天台賢首,向貶抑唯識,說非圓頓大教,在我個人,多少是認
        為有點冤枉的。

            二、觀----繫心思察說名為觀。剋實言之,觀以別境中的慧心所而為自性。云何為慧﹖於所觀境,簡擇為性﹔斷疑
        為業。下面五重唯識,皆為所觀之境。易言之,我們現前的身心世界,俱為所觀境。身心世界的起源本質,活動的則律
        及後果等,我們皆應有精密的觀察,透闢的觀照,以便明辨染淨,知所修斷。觀,就是我們實際修習唯識最珍貴的儀器
        。我們要轉迷啟悟,轉凡成聖,就全靠這點不化本錢的法寶 。根據唯識的啟示,我們的生命,是永遠不會枯竭的靈泉,
        怎麼也死不了的。我們從發深固無上大菩提心起,直至成佛 ,是要超越五位,經歷三大阿僧祇劫的。所以觀慧也是節節
        提升,層層精鍊的。我們現前猶是只在理論方面摸索,信解還未全具,這離我們太遠了,姑置不談。

            三、五重唯識觀----我們先繪一張圖表,以示綱領,然再依圖表,來一重一重的解釋。我得鄭重告訴諸位一句﹕
        佛法絕對不是空談的﹔我們現前的生活,就是研究佛法絕好的資料。佛法對不對﹖是不是空談﹖我們是可以拿現前生活
        來做印證的。



        213頁



                (一)

  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┐
        遍計執性----┌──┐
                   │遣虛│
                   └──┘
                (二)             (三)              (四)
  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┐      ┌────┐       ┌───┐
       ┌ 境----┌──┐  自證體----┌──┐     王----┌──┐         (五)
 依他  │      │捨濫│           │歸本│          │顯勝│      ┌───┐
     …│      └──┘           └──┘----       └──┘  …識相----┌──┐
 起性┐└ 心----┌──┐  見相用----┌──┐     所----┌──┐           │遣相│
     │        │留純│ …        │攝末│          │隱劣│           └──┘
     │        └──┘           └──┘          └──┘
     │   ┌──┐
     │----│存實│
     │   └──┘
 圓成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┌──┐
 實性┘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識性----│證性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└──┘
            方框內為觀的名稱,框上即所觀境也。如第一重為「遣虛存實觀」,而所觀境,即是唯識的三自性。唯識三十頌釋
        三自性,共有二偈,八句,合計四十個字。姑先舉頌二句,以釋依他起性。----「依他起自性,分別,緣所生。」他是
        指物事自身以外,其他的一切物事。依他起自性,就是說任何事物,都是由其他配合而得的一種結構。此一物事的出生
        、長成、轉異與變滅,這些現象的過程,都是其他物事所賦予的,所生起的。換言之,宇宙間沒有一件絕緣孤立,堅凝
        不變  214頁  的物事﹔物事都有其緊密靈活的關係。黑格爾有句名言「純粹存在即烏有」,這就是一個不帶任何關係的觀念,乃是空
        的。依他起自性,是詮表一些什麼法體呢﹖曰﹕「分別」,分別,為識之異名。能分別為識之見分,即心﹔所分別,為
        識之相分,即境。此種關係,請重以圖示之﹕

                     ┌能分別─見分(即心)
            識─分別┤
                     └所分別─相分(即境)



            宇宙萬有,歸納攏來,不外「能分別心」與「所分別的境」。如言除此另外還有一件既非「能知」,又非「所知」
        的物事,只要我們沉神默想一下,那真是太神秘了,太不可思議了。現在無論心境,都不是孤獨單純的存在,都是從緣
        所生的。舉一返三,其住異滅的現象,亦是從緣所賦予的所決定的,只要是緣所生法,通可名之曰「依他起性」。緣生
        ,也就是我們生活的實相。我們不能貼緊緣生實相,好好地生活﹔那就會落於遍計執性----我們是本能地落在遍計執性
        裏生活著,這也就是我們個人罪苦和社會禍亂的根源﹗佛法就是要我們在這裏面下點工夫,惜不是眼前三言兩語就可以
        說得了的,我們應該向自己生活考察,逼拶,體驗﹗三十頌釋遍計執性,恰好有一首偈子,曰﹕「由彼彼遍計,遍計種
        種物﹔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」。二十字中,就堆疊了三個遍計。應知初一遍計,為名詞﹔次一遍計,為動詞﹔第三,
        是承接上面兩句說的。初一遍計 215頁 ,即指主觀的情見。我們無時無地不是拿這種不正確的情見
        在應付生活,見色聞聲,逐境應緣,都離不了主觀的遍計,
        故言「彼彼」。當我們運用彼彼遍計,去遍計景物的時候,
        遂不自覺地有「種種物」----許多絕緣孤立,堅凝不變的「
        實我」「實法」的物相生活起來了!此遍計所執之「實我」
        「實法」的自性,都是主觀上情執裏面的幻影。非存在的,
        無所有的。如人暮夜瞥見地面上底一根繩索,誤疑為蛇,駭
        得自己一身大汗,驚叫起來,而知不繩實非蛇,蛇相,只是
        主觀上面的一種錯覺,非存在的,無所有的。我們現前的生
        活,就恰給這無所有的「蛇相」困惑住了﹗簡括地說,遍計
        執性,就是絕緣孤立,堅凝不變的「實我」「實法」。剋實
        點,也可以說是「死我」「死法」。此類「死我」「死法」
        ,只是感情的存在,而非理智的存在。佛法內有句術語,喚
        著「情有理無」。在理智的探照之下,有不有孤另另地自我
        存在﹖有不有孤另另地世界存在﹖自我,世界,是變動不居
        的活東西,還是僵化了的死物﹖我們平日在生活裏,對於自
        我,世界,究竟是作一種什麼看法﹖唯識是要逼迫我們,叫
        我們從自己底生活裏面,找出一個答案來的﹗老實說﹕釋迦
        牟尼佛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,也只是在刮磨這點兒幻翳﹔幻
        翳消失了,清淨眼,睛明空,原本就是在那兒的。現在要講
        圓成實性了。有頌二句,曰「圓成實於彼,常遠離前性」。
        彼謂依他起法。前性,遍計執性也。依他起法,是如幻的,
        無自性的。----活潑潑地,非有如「死我」「死法」之自性
        的。如幻,無自性的真理,貫徹所有的依他起法,曰「圓」
        ﹔真理不是誰捏



        216頁



        塑得出的,亦非如依他起法待緣所生的,它是永恒的存在,
        本自的存在曰「成」﹔真理是非任何勢力所能傾動變異的,
        曰「實」。圓成實,是真理的恰好形容詞,也是代名詞。我
        們從什麼地方證見圓成實性呢﹖即於彼依他起上,恒常遠離
        前面所說的遍計所執之「實我」「實法」的自性﹔這圓成實
        的真理之光,就會自然而然的透露出來。三自性,在研究唯
        識的節目的裏面極端重要。依他起性,就是生活的事實,圓
        成實性,就是生活裏面所含蘊的真理。現在我們生活不能與
        這實事實理,契合相應的,就是遍計執性----主觀的情見太
        重了!遣虛,就是要洗鍊廓清這主觀的情見,存實,就是要
        竭力要求契合於生活的實事與實理。不背叛生活的事實,不
        背叛生活的真理。遣虛存實,原只是一回事情,這正如秤之
        兩端,一低一昂,本來是彼此相形的。

            第二重,為「捨濫留純觀」。在依他起性內,「心」「
        境」同是待緣生起的,而且是相依並存的。能強調成立唯心
        ,實亦能強調成立唯境。攝境從心,即是轉山河大地成自己
        ,攝心從境,即是轉自己成山河大地。境與心心與境原本平
        列的,等重的,同著一個鼻孔出氣的。為什麼偏偏要強調成
        立唯識呢﹖成唯識論末卷也提出這個有趣的問題﹕「內境與
        識,既並非虛,如何但言唯識非境」﹖它的第一條答案,是
        「識唯內有,境亦通外,恐濫外故,但言唯識」。依他緣生
        的境名「內境」,遍計所執的實成實法,名「外境」。恐怕
        濫認內境是與自識打成兩橛的,也同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一
        樣,是外在獨立的,與識敵對的,為了免除這種濫認的誤會
        ,所以捨濫留純,



        217頁



        強調成立唯識。其實,正當強調成立唯識時,你為了鍼治某
        種錮疾,強調成立唯境,亦未嘗不是可以的。

            第三,是「攝末歸本觀」。我們通常以為要有知識的作
        用,知識的對象,將作用對象,這兩個部份拼合攏來,纔有
        知識,佛法這恰恰是相反的。它說要有知識的體系,而作用
        、對象、以及什麼心、物、或者什麼主觀與客觀,纔能從知
        識內分化出來。因此佛家的認識論,能夠使心、物----主觀
        與客觀,獲得有機的調協與統一。不致將自己底生命,陷於
        偏枯破碎的泥淖,以致引出種種不幸的惡果。所謂末,即主
        觀認識的作用,與客觀認識的對象,亦即「見」「相」二分
        之用也。本,即指認識,亦即識之自證分或自體分。「分」
        字,我們不要太看呆了。將謂實際猶如用刀剖瓜,可以剖為
        三分或四分。須知「識」只是渾然一事,此一事中,我們觀
        察思維,----在主觀觀察思維的時候,覺得能作如是劃分而
        已。如以此杯喻識自體,內見為凹,外觀為凸,即以喻識之
        見相二分。不惟凸凹相待而有,離此凸凹兩面,復何覓杯自
        體﹖故雖三相宛然,而實三相依攝,終不能條然分為三物也
        。如圖﹕



        218頁



  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
          │           ┌見分……能識的作用   │

          │ 識之自證分┤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(渾然一事)

          │           └相分……所識的對象   │

    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

            第四,隱劣顯勝觀。勝謂心王,亦即知也。劣謂心所,
        即情與意也。隱顯,猶當俗說之抑揚。知、情、意,在實際
        生活上,也許是三位一體的。單純存在的知,或情,或意,
        也許是找不著的。現在隱劣顯勝,就是要我們看重理智的生
        活,不要盲目受著情意的驅遣。有人誤會佛法是絞殺情欲的
        ,其實,這是一種極嚴重的錯誤。佛法的重點,是要運用理
        智洗鍊情欲,控制情欲,徹底瞭解情欲究竟是一回什麼事體
        ﹖情欲是任何人都壓殺不了,佛也壓殺不了的。我現在很可
        以大膽地妄談一句﹕我人之知,即佛大智﹔情,即佛大悲﹔
        意,即佛大雄大力。佛,即是憑著我們這些珍寶成的,我們
        沒有這些珍寶,也就休想成佛。最吃虧的,就是我們纏惑在
        遍計執的生活裏面,跳不出,衝不出,不能與圓成實的除真
        理相契應罷了。

            第五,就是「遣相證性觀」了。依他起,為識相﹔圓成
        實,為識性。了知依他起法,緣生如幻,本自無相可遣﹔始
        名遣相。性非相外,猶諸濕性之於水相,煖性之於火相。識
        得水火,自有濕煖。離相證性,將亦遍計執攝,永無圓成實
        性之可證。馬祖嘗拈「平常心是道」一語以勗學人



        219頁



        。三生塔的慧思禪師,亦言「道源不遠,性海非遙」。要我
        們「但向己求,莫從他覓」﹔且諄諄見誨,說什麼「覓即不
        得,得亦非真」。我們雖說同是陷落在遍計執裏面的具縛凡
        夫,但依他圓成,就貼緊在遍計執的背後,換句話,也可說
        我們是坐在佛法大海裏面。遣相證性,雖是諸佛菩薩的事業
        ,不是我們凡夫一蹴可幾的。但識相識性,我們實在一點也
        不缺乏,用不著向人覓取的。故各位無論懂佛法,不懂佛法
        ,信佛法,不信佛法,我們同是頂著佛法在過日子。佛法是
        什麼﹖是不是我們永遠都講不完的五重唯識觀﹖這就要各位
        自己去下斷語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十七年釋迦聖誕日講,歷時八日,追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