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簡介(六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淨常


  一切有為法,必仗因緣而生,依他而起,無有一法自然生者,然則前五識生起之依緣為何?上一期曾言:前五識之依緣為:依於眼等五根,緣於色等五塵境,遂生起眼等五識。若廣說之,則奘公在「八識規矩頌」中云:「九緣七八好相鄰」一句,即是詳說前五識之生緣,今且略釋之:
  (甲)眼識:頌中言九緣生者,即眼識。眼識之九緣為何?
  1、眼根—即眼識之同境依,謂此眼根與能依之眼識,共取現境,故得此名。眼根若壞,則眼識不生。
  2、色境—如青黃赤白、長短方圓等境。境若不現前,識亦不起。
  3、作意—即一種警覺之心理作用。契經云:「若根不壞,境界現前,作意正起,方能生識。」可見:作意不起,眼識亦不生。
  4、空—空隙之空,即指眼根與色境間之距離。必「根」與「境」相離,而後眼識方能攀緣。
  5、明—即光明,有日、月、燈三種光明。色境待光明而後顯,故眼識之生,復加明也。
  6、種子—即眼識種子,彼為眼鏡現行之親因緣也。
  7、第六識—即分別依,謂第六識與能依之眼識,同緣色境,而分別色境,故得此名。述記云:「由意識引五識,五識方得生。」
  8、第七識—即染淨依,謂眼識由此第七識染污而成有漏;由此第七識清淨而成無漏。
  9、第八識—即根本依,謂眼識依此第八識現行而得生。
  (乙)耳識:頌中言八緣生者,即耳識。耳識之八緣為何?
  1、耳根—作為耳識之同境依。
  2、聲境—如世俗語、聖賢語、可意聲、不可意聲等。
  3、作意—起盡經言:「若復於此境起作意,即於此境起了別。若於此境起了別,即於此境起作意。」
  4、空—耳識之起,必耳根與聲境相離(中有耳腔作空隙),乃得分明起聲覺;若琴瑟逼耳,即不成聲故。
  5、種子—即耳識種子。
  6、第六識—即分別依。
  7、第七識—即染淨依。
  8、第八識—即根本依。
  (丙)鼻識七緣生:1、鼻根2、香境3、作意4、鼻識種子5、第六識6、第七識7、第八識。
  (丁)舌識七緣生:1、舌根2、味境3、作意4、舌識種子5、第六識6、第七識7、第八識。
  (戊)身識七緣生:1、身根2、觸境3、作意4、身識種子5、第六識6、第七識7、第八識。
  以上鼻舌身三識,皆藉七緣而生,不須空、明,以根境合時方知故。
  或問:佛學概要十四表言「心法之生,必仗四緣」,今唯識學謂「九緣」,二者如何會通?
  曰:唯識雖云「九緣」,仍不離「四緣」,即九緣乃屬於四緣中之三緣所攝。即九緣中之「種子」,屬四緣中之「親因緣」;九緣中之「境界」,即四緣中之「所緣緣」。又九緣中之餘七,即四緣中之「增上緣」攝。
  然九緣之中,獨缺「等無間緣」者,以自識前聚於後,自類無間,等而開導,令識生起。(即後念託前念開導而生,前念不滅,後念不生。)可知「等無間緣」是已滅法,故略而不說。理實四緣必備,識乃得生,故前五識生緣,若各加「等無間緣」,則眼識十緣生,耳識九緣生,鼻舌身三識八緣生。


  以上諸緣,必互相鄰助,俱時合力,不相乖違,所謂「眾緣和合」,方能令識生起。並非一一緣,各別望識,獨令識生也。此點不可不知。茲將九緣與四緣相攝之情形,列表如下:


  

  如上所述,但明前五識發生之因緣,六七八三識,雖亦影響在中,但奘公在頌中則略而未釋。若唯識論則兼具明之。至於後三識之生緣為何?請留在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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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簡介(七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淨常  

 

  以上只說前五識之生緣,若兼後三識(即六、七、八識)則有頌言:「眼識九緣生,耳識唯從八,鼻舌身三七,後三五三四,若加等無間,從頭各增一。」頌中前三句即說明前五識之生緣,五六二句前面也已說明,今僅解釋第四句:「後三五三四」句。
   後三,即指第六識、第七識及第八識。
   五三四者,謂第六識五緣生,第七識三緣生,第八識四緣生。茲略釋於後:
  (一)第六識五緣生:1、根2、境3、作意4、種子5、根本依。是第六識於九緣中,固不假空、明二緣。又除分別依者,即自體故。又除染淨依者,即是根緣故。除去四緣,只用五緣也。又第六識若定中意識、獨散意識及夢中意識,即具五緣。若明了意識(即五俱意識),即隨前五識,或七八九緣,多少不定也。
  (二)第七識三緣生:1、作意2、種子3、根本依。是第七識於九緣中,除空、明外不言根、境者,以根、境俱是第八識故。又除分別者,以第七識但內緣故。不言染淨依者,即自體故。
  (三)第八識四緣生:1、根2、境(即根身、器界及一切種子)3、作意4、種子。是第八識於九緣中。除空、明外,不言根本依者,即自體故。不言染淨依者,即根緣故。又除分別者,以不緣見故。
  茲更列表以明諸識生緣:


   


    說明1、前五識內依本識、種子、外隨作意、五根、五境等緣,必須內外眾緣和合,前五識方得現前。因此,前五識或俱,或不俱起。何者?若外緣頓合,則五識俱起;若外緣漸合時,則或二、三、四,或唯一識起。解深密經喻云:「如大瀑流水,若有一浪生緣現前,唯一浪轉,乃至若多浪生緣現前,有多浪轉,諸識亦爾。」
  2、前五識行相粗動(粗顯浮動),其所藉眾緣,時多不具故前五識現起時少,不現起時多,故曰:「緣多而易間斷」也。
  3、第六意識雖亦粗動,而所藉眾緣,無時不具,故一切時,常得現起。若遇違緣,有時不起。違緣者,五無心位也。謂無想天、無想定、滅盡定,極重睡眠、極重悶絕,此五位中,皆無第六識。除此五位,於平常時,恒得現起。故間斷時少,現起時多也。
  4、若七八二識行相微細,所藉眾緣,一切時有,故無有緣能作障礙,使令不行,故云「緣少而恒現起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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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簡介(八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淨常


  眼等五識,上期已簡介過,今續介紹第六意識。第六意識即一般人所謂之思想,妄念或見解等,其在吾人心理活動中,佔一極重要之地位。因為在八識之活動中,以第六意識之分別心最為強而有力(具三分別故,即自性分別,隨念分別與計度分別),任何事物,一經過第六意識分別,立即分辦其好壞美醜,或是非曲直。並且世間上,從個人之進退得失,家庭之興衰分合,乃至社會之振靡與國家之治亂等,無不繫之於吾人第六意識一念之轉變!故古德有云:「三點若星相,橫鉤似月斜,披毛從此得,成佛也由它。」可謂將第六意識之特色,描寫得恰到好處!因此,吾人平素對此第六意識,不但要好好地認識它,而且更要妥善地
控制它,引導它,不可任其向不正當的方向發展!

    甲、釋名

  第六意識,若細分別,當有四種,所謂明了意識,定中意識,獨散意識及夢中意識。茲分述如下:
  (一)明了意識:又名五俱意識。具有二義1助五─謂此五俱意識,能助五識令起,由意識引五識,五識方得主。2明了─謂此五俱意識於所緣色等境,能明了深取其相。(若眼等五識,則不能明了分別,深取所緣境相)。
  五俱意識,又可分為五種:
  1、眼俱意識─意識與眼識同起。
  2、耳俱意識─意識與耳識同起。
  3、鼻俱意識─意識與鼻識同起。
  4、舌俱意識─意識與舌識同起。
  5、身俱意識─意識與身識同起。
   或一俱、或二俱,乃至五俱,皆不定也。
  (二)獨頭意識─謂意識不與眼等五識俱起。又分三種:
  1、定中意識—即與「定」(緣專一境,心專注不散)相應之意識。定中意識,雖復明了,不能助五令起也。(按:已得自在者,定中意識得與五識俱起,然今且舉未自在者言)。
  2、獨散意識─「獨」簡五俱意識;「散」簡定中意識。
  3、夢中意識─此即獨散意識也,因其行相昧略,異於寤時,故別立此一名也。
  以上四種意識,以簡表列於後:


   

  乙、業 用


  第六意識之業用為何?奘公八識規矩頌云:「動身發語獨為最,引滿能招業力牽。」此二句即說明第六意識以造業、招果為其業用。
  先說上句:「動身發語獨為最」,謂第六意識於有情動身、發語時,在八識行相中,最為殊勝。
  問:意識發動身語,其相云何?曰:一切有情,由前六識與境界接觸,因有了別(心理學謂之感覺)。境界於身心,必有損益,或無損益,由斯同時有苦、樂、捨等諸受生起(心理學謂之感受)。感受既生,自心於境,即有取、捨之行(心理學謂之反應與行為)。最簡單者,則不待思量,而直接反應,如手觸火,立縮其手;或見異境,若可怖則發驚歎,若可喜則發嬉笑等,若遇繁複或重大之境,則吾人動身發語之前,必先經前六識(尤其是第六意識)審慮、計量之作用。
  故知身語,非能自動自發,不過作業之工具耳,非即是業。追究此業之自體為何?即誰能動身、發語,令成事業?曰:與第六意識相應之「思」為業之自體。(「思」是遍行心所,令心造作為性,於善、惡、無記之事役心為業。)然「思」心所,恒依心起,繫屬於心,故以意識為依,發動身語。故曰:身語二業皆由第六意識發動也。
  問:思遍行心所,既八識皆俱,為何唯獨第六意識能造業耶?
  曰:以第六意識,具三種思故。
  1、審慮思(謀)─境界現前,意識先籌量其利害、得失、善惡、是非等。
  2、決定思(斷)─既審慮已,乃起決定之思,一定發動身語,以對彼境。
  3、動發勝思(行)─既決定已,由「思」心所動身發語,處理當前一切境界,或取或予,或避或趨,或成就或破壞等。
  以上三種思中,前二思屬意業,第三屬身業和語業。故知意業為身語二業之先導,且諸業皆根本於此第六意識也。
  至於七八二識之相應思,為任運思,無損益用,即七八二識不造業也;若前五識之相應思,但作第六意識之資,以了境,審決耳,不能直接發動身語。直接發動身語,唯第六能,故此說「獨為最」也。
  次說下句:「引滿能招業力牽」,謂由第六識與發業惑(分別見)相應,能造善惡引業(能引六道總報之業),此業雖謝,所薰種子,至成熟時,能招六道總報,如殺業多分能引地獄報,盜業多分能引餓鬼報,淫業多分能引畜生報,十善業能引人天報,世間定業能引上界報等。又由第六識與潤生惑(俱生思)相應,能造善惡滿業(能招感六道別報之業),此業雖謝,所薰種子,至成熟位,能招六道別報。如同生人中,而各各根身有具有缺,命根有壽有夭,資財有貧有富等。同生天中,亦隨別業而福報有劣有優,同生地獄、餓鬼、畜生中而受苦有輕有重等。
  言「能招」者,引滿二業能招六道總別二報也。
  復言「業力牽」者,第六識如與善位十一心所相應,則第八識為善業牽而之人天。第六識如與根隨煩惱相應,則第八識為惡業牽而之三途。或一生行惡,臨終善心猛盛,即為強業牽而生善處;或此世雖行善,臨終先世惡業熟故,即為熟業牽而生惡處。如影隨形。故曰「業力牽」。
  總之:第六識乃有情生死輪迴之造業主,由業招果故,第六意識復令第八識於彼三界九地受苦無盡。噫!第六意識之業用大矣哉!我輩凡夫平素起心動念,不可不慎也。古德云:「不怕念起,只怕覺遲」。淨土法門言「一念妄起十句佛」,佛號從心起,從口出,從耳入,一句佛這麼念,十句佛也這麼念,百句千句,亦復如是,藉佛號之淨念,代替多生之妄念,以純一之念,治向來之雜念,念之既熟,乃至淨念相繼,不生淨土,更生何處?淨土念佛法門實乃對治第六意識之勝異方便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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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簡介(九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淨常
  

  第六識上期已大致研究過,今續簡介第七識。
  第七識是我執的根本,也是生死的關鍵,眾生所以在六道中輪迴生死,不得出離,其癥結即在第七識的執我上面。第七識之我執,一天不打破,生死即一天不能解決!因此學佛若想了生死,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之繩索,應該是最大的課題!
  或問:此我執之相為何?試思:吾人平素從早到晚,行住坐臥,飲食起居,無有一剎那不記得有「我」!例如常說:「我的身體」、「我的眷屬」、「我的名位」、「我的財產」等!眾生無論何時何地,未始不知有彼我之分!此彼我之見,無一刻去除,足證吾人心中,必有一能執我者,此即第七識;亦必有所執為我之體者,此即第八識。如圖:


  

  吾人既有我執,則私心滔滔,一切皆以自我為中心,而不斷地向外擴張,譬如燈火以燈炷為中心,向外輻射光明,人人為了發展自我,豐富自我,於是就想將與自我有關的一切都屬於我,求名、求利、求食,無一不是為我。處處為我,則與人相礙,譬如:同一名利,我得則他失,他得則我失,以執我故,則二我相礙,相礙多了,則起傾軋、鬥爭、不擇手段,甚至殺人如麻,流血成河,世間變成為弱肉強食的修羅場,充滿凶狠暴戾之氣……凡此種種禍害,皆由我執而起! 
  我執即是第七識。第七識梵語叫末那識,末那此翻為意,意即思量。說到思量八個識皆有思量,何以單此第七識名為思量呢?蕅祖云:「唯此第七,於未轉位(謂初地以前,二乘有學及諸異生),恆審思量,妄執我法。于既轉位,恆審思量二空平等理也」。此即說明:第七識有二類,在一般凡夫位上叫「染汙末那」(即有漏雜染識),恆常審察思量計第八識為我;而在聖位叫「清淨末那」(即無漏清淨識),恆與平等性智相應,我執不起現行。(平等性智者,觀一切法,自他有情,悉皆平等)。如表:

 

  表中,凡夫位之「末那」何以是「染」呢?這是因為第七識,自無始以來,即與四種根本煩惱相應故。
  一、我癡─癡,即是無明。我癡是指第七識不明白無我真理,迷於自心所變之我相以為真實!
  二、我見─見,即是推度,以慧為體。然於中有別,即以正慧為體,作正確的推度叫正見;反之,以染慧為體,作錯誤的推度叫邪見。這裡的我見,即是邪見,謂第七識邪推度故,妄執第八為我!
  三、我慢─慢,即是心不謙下。我慢,即指第七識仗恃所執之我,高高在上,陵蔑他人。
  四、我愛─愛,即是貪愛。我愛,即指第七識耽著所執之我,無一時捨離。
  第七識由於常與這四種煩惱相應,擾濁內心,所以特名為「染污末那」,或「染污意」,並令前六轉識所作所為,皆不能亡相,恆成有漏雜染,生三種我執,眾生由此輪迴生死,不得出離。三種我執是:
  一、生我─即是就生命體上生起的錯誤知見,強立主宰,叫「生我執」。其實所謂「我」者,不過是藉五蘊和合而暫時存在的假相而已!當那和合之力量消失時,此五蘊身立即滅亡!此生命體絕無真實性可得!
  二、法我─即是就存在的諸法上生起的錯誤知見,執為實法,叫「法我執」。其實所謂「法」者,無非是因緣所生,在時間上言,萬法無常,高岸為谷,深谷為陵,無有不變性!在空間上言,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,萬法絕無自成性!
  三、無我─即了知五蘊非有,生我本空(生空)以及了知萬法緣生,法我亦無(法空)之理,但心中卻仍念念不忘自己所修的功德,謂我能得二空理,二空理為我所得,如此即叫「無我執」,亦名「空執」。這樣仍然未得究竟真理!
  所以唯識行者,欲轉「染污末那」,必須重重遣除,所謂「修觀斷執」,藉第六識作二空觀,觀宇宙萬法,內而根身,外而器界,無一為真,皆依他起。暫有還無,藉以遣除第七識之執我,不但生我執,法我執要遣,即無我執也要遣,遣之又遣,以至一絲不立,才能契入真性而與平等性智相應!
  若淨土行者,則依念佛法門,一念妄起十句佛,妄念不如佛號多,乃至伏住見思,淨念相繼,當生即可帶業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在蓮胎中斷惑,等到花開見佛,自然轉識成智,悟得三空道理,其勝異方便,為何如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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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簡介(十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淨常


  在凡夫有漏的八識當中,前六識的活動,比較顯而易見,因為吾人可由常識來體驗它,譬如:眼識緣色,耳識聞聲,乃至意識了別法塵,一般人不論學佛與否,都能瞭解其一、二。若七八二識的行相則微細難知,不但世間聰明睿智者難窮其底,即使是出世間的聖者如聲聞、緣覺,也不能通達其根由。是以世尊平素說到凡夫的心識活動時,只是約所依根及所緣境之不同,建立差別的前六識而已,至於前六識之外別有自體的微細心(即七八二識),世尊除了正對「勝者」開示之外,並未明確的說出。(按:「勝者」是指地上菩薩或雖在地前但對於唯識道理能信解者)。以上所言,特引經為證:
  解深密經云:「阿陀那識甚深細,一切種子如暴流,我於凡愚不開演,恐彼分別執為我。」
  又阿毘達磨經云:「由攝藏諸法,一切種子識,故名阿賴耶,勝者我開示。」
  經文中之「阿陀那識」、「種子識」及「阿賴耶識」,都是第八識的別名,佛只對「勝者」說,而不為「凡」(無性有情)「愚」(愚法二乘)開示,乃是唯恐凡愚於此甚深細之理,不能證解,更起分別,妄執為我,起惑造業,墮諸惡趣,障生聖道故。(按:七八二識皆隱微不顯經文中,只說第八識,未說第七識者,以七八二識相依,既說第八,第七必執相應故。)
  第七識是我執的根本,上期已簡介過,今僅略說第八識。
  第八識世尊在小乘經典裏,密意說有四名(密意者,暗指而不顯言):
  (一)根本識─在「大眾部」的經典中,以為第八識是眼、耳等六識所依止故,猶如樹根是莖幹枝葉的根本,故稱第八識為根本識。
  (二)有分識─在「上座部」的經典中,稱第八識為「有分識」,「有」是「三有」(三界之異名),「分」是「因」義。唯此第八識常無間斷而且周遍三界,能為三界有情生死之因。
  (三)窮生死蘊─在「化地部」經典中,稱第八識為「窮生死蘊」因第八識遍於三界九地,恒常而有,但有生死處,即常遍為依,直到大乘「金剛喻定」(等覺菩薩所入之禪定,其體堅固,其用銳利,猶如金剛,能斷盡最極微細之煩惱而證佛果),煩惱盡時方捨,所謂「金剛道後異熟空」,故稱第八為「窮生死蘊」。
  (四)愛阿賴耶,樂阿賴耶,欣阿賴耶,喜阿賴耶─在「說一切有部」增一阿含經中,說第八識有四名:依於貪著三世總別之境,立「愛阿賴耶」名;依於貪著現在境,立「樂阿賴耶」名;依於貪著過去境,立「欣阿賴耶」名;依於貪著未來境,立「喜阿賴耶」名。
  第八識含義頗多,在成唯識論中,又舉出七種名稱:1、心2、阿陀那3、所知依4、種子識5、阿賴耶6、異熟識7、無垢識,今僅略說「阿賴耶」及「異熟識」之意義,學者若要詳細研究,論文和古註俱在,自可深入探討。
  先說「阿賴耶」。第八識無論在大小乘教的經典裏,皆名為「阿賴耶」(大乘教如阿毘達磨等,小乘教如增一阿含等),可見阿賴耶名,並非大乘教所獨有。
  阿賴耶,是梵語,譯為藏。藏是含藏義。謂此識能含藏一切法,如倉庫之能含藏種種物品。但世俗倉庫只能含藏有形之物,而且藏量有限,可是阿賴耶卻能含藏無形之物,而且藏量無限!所以此識是萬有之本,諸法之因,世間森羅萬象,皆不離此阿賴耶識。若詳細說之,所謂「藏」有三義:
  (一)能藏─第八識具有含藏有漏雜染種的功能,(有漏雜染,總該善、惡、無記三性)並且令其歷劫不壞。所謂「假如百千劫,所造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此即說明第八識中所藏三性種子,只要遇到因緣和合,就會招感果報。反之,假使因緣不和合,那麼第八識中之種子,雖經歷百千劫,乃至無量劫,也是不會消滅。
  由於第八識能含藏雜染法種,猶如庫藏,能含藏寶物,所以約「持種」義邊,稱第八為「能藏」。
  (二)所藏─是說第八識為有漏雜染法所依所藏之處,猶如庫藏是寶物所依所藏之處。易言之:即前七轉識起惑造業之後,能熏其種子於第八識中,前七轉識是能熏,第八識是所熏,今即約「受熏」義邊,稱第八識為「所藏」。
  研究至此,我們應當有所警覺,即:我們一天之中,眼耳鼻舌身意等起惑造業,動身發語,雖然剎那間就過去了,然而並非過去就算了,只是從現實的存在而轉化成另一種形態─種子而含藏於第八識田中,歷劫不壞。譬如:物質從「質」轉化為「能」,質能可以互變,卻是永遠不會消滅。明白這層道理,則吾人在日用平常中,當六根接觸六塵之時,必須隨時檢點,回光返照:我今一念落在何處?善耶?惡耶?無記耶?念頭才起,即如是核對、省察,善者令續,惡者令伏,如是久久,即是善學唯識的人,即是往轉識成智,了脫生死的道路走去。我們研究唯識學,離開這個,就無下手處了。
  (三)執藏─執藏,含有堅守不捨之義,猶如世間金銀寶藏,為人堅守照管。此第八識亦然,為「染污末那」堅執為我(生我、法我),所以稱為「執藏」。「然此第八,決非實我實法,若是實我實法,則應常無變易,而此識者,乃從先世引業所招,名異熟果,既從業招,便非常住。又善業則感天人樂報,惡業則感三塗苦報,往來六道,猶如車輪,變形易貌,曾無一定,豈是實我實法哉?」(錄自蕅祖百法直解)
  具備此上三藏義,即名為阿賴耶識,茲更列簡表說明:


  

    總之:阿賴耶識,就意義說,雖有如上所述之三義:能藏、所藏、執藏,但是,若就識體上說,卻還只是一個,即阿賴耶識。即:賴耶對種子言,名為「能藏」;對前七轉識言,名為「所藏」;若只對第七識言,則名為「執藏」。雖說阿賴耶具有以上三種意義,但玄奘大師的成唯識論卻以「執藏」為阿賴耶之正義。亦即賴耶之所以名為賴耶,全由第七識執著第八識為我而來,一旦第七識我執不再起現行(小乘四果,大乘八地),則第八識即不再名為阿賴耶,由此可見「執藏」之過失是多麼重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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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簡介(十一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淨常

 

  第八識的行相,深廣無涯,不可窮盡,上一期我們曾就第八識的自相(當體)來研究,說到第八識譬如倉庫,又如田地一般,有能藏、所藏、執藏三義,本期擬就第八識的果相(酬業受報)來作進一步的探討。


  

  第八識的果相,梵語叫「毘播迦」,中文譯名有二:舊譯為果報,新譯為異熟。
  何以第八識是果報識呢?因為第八識純隨業力而生,專門來酬業受報的,即以第六識所造的善惡業因(引業)為殊勝的增上緣,牽引第八識到六道中去投生,受苦樂果報。

  

  其所造引業,屬於人間之業,則第八識隨之而生於人間;其所造引業,屬於天上之業,則第八識隨之而生於天上;其所造引業,屬於三塗之業,則第八識隨之而生於三塗。吾人一期的生命酬業受報完了,緊接著另一期的生命又隨之到來!經言:眾生身口意所造業力,無量無邊,若業力有體相者,盡虛空界不能容授。由此可知:業力無盡,則受報無窮!眾生之第八識,永遠在三界六道之中,頭出頭沒,此死彼生,輪迴不停!因為第八識是酬業受報的主體,六道輪迴的根本,所以舊譯第八為果報識。
  而第八識在酬業受報的過程中,則有「異熟」之義。

  

  (一)異時而熟─「造因果熟,定異時故」,即從我們所造的善惡業因,到所受的苦樂果報,這中間往往會有一段時間的間隔。
  有今生造善惡業,今生就受苦樂報的。(順現受業)。
  有今生造善惡業,下一生才受苦樂報的。(順生受業)。
  有今生造善惡業,到了第三生、第四生,乃至十百千生之後才受苦樂報的。(順後受業)。
  但是不管時日間隔之久暫,我們一旦造了業,則一定要受報的。經言:「縱使百千劫,所造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」。俗話: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」。以上都是說明因果報應,在時間上是有差異的。
  (二)異類而熟─「因通善惡,果唯無記」,即第六識所造之業因,或是善性,或是惡性,但其所感得的第八異熟果,卻說不上是善是惡,而是非善非惡的無記性,因為「因果性異」,所以叫「異類而熟」。
  或問:佛言因果不爽。今異熟果是無記性,而其業因卻有善惡,豈非因果有爽乎?
  答曰:同是第八識,其果相之名卻有很多,除「異熟果」外,還有「等流果」等(等增上果,士用果)。可是「等流果」前七識也有,唯「異熟果」為第八識獨具,所以偏說第八之果相為「異熟」。當知:第八識之所以稱為異熟果者,乃是對善惡業因說的,因通善惡,果唯無記,非善非惡。譬如富貴人之身體,與乞丐之身體,同是五官百骸,無有差異,此即是無記性之「異熟果」。
  至於富貴人享受富貴的果報,乞丐則遭受貧賤的果報,此皆由於彼等前世所造的善惡業因(或好施,或鄙吝)所招感來的,果隨業轉,業與果同,此即是「等流果」。第八識之所以稱為「等流果」者,乃是對自種子而言。所謂善種子生樂果,惡種子生苦果,無記種子生無記果。
   總之:因果事理,既複雜且微細,凡夫淺智難知,唯有深信聖言量可也。
  (三)變異而熟─「種變異時,果方熟故」,即從種因到結果之過程之中,都是剎那剎那在變化著。譬如:由種子而發芽,到長出枝葉、樹幹,乃至開花、結果。所結之果,在形體上由小漸漸變大,在顏色上由青漸漸變紅,在味道上由酸漸漸變甜。……從因到果,隨時都在變化之中。
  至於為何會發生變化呢?這是因為因與果的中間,有「緣」的關係。緣如陽光水分,陽光水分充足與否,足以影響種子的生長結果。「因此假如我們從前曾做了壞事,請不要太灰心,只要在果報尚未成熟之前,誠心的懺悔,改過自新,加強念佛的功夫,並且多做善事……,這樣雖然造了惡因,但是因為又種了這些『善緣』,自然能轉變以前所造的惡因,而使我們重罪輕報,輕罪消除!」這是異熟果給我們最重要的啟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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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簡介(十二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淨常

 

  

  上一期研究到第八識果相時,曾說第八識是純隨業生,專門來酬業受報的。因此吾人一期壽命的短長,全憑業力決定,若業之功能多,則第八識寄託在形體的時間長,壽命即長。反之,若業之功能少,則第八識寄託在形體的時間短,壽命即短。等到第八識酬業受報完了,就離開這個形體,而形體亦隨之朽壞。此時第八識又隨著另一種業力,到另一道去投生。由於無始劫來,眾生所造業力無量無邊,因此其第八識即永遠在三界六道中,酬業受報,輪迴不停!
  由上述可知:任何一個生命體,出現在這個世間,決不可能永恆的存在!依佛法言:人在臨終時,八識之中,前六識很快即走了,最晚離去的是第八識。一旦第八識離開身體,體溫才完全冷卻,而人才是真正的死了。所以契經云:「壽煖識三,更互依持」,意即:壽命、煖觸、第八識這三法,互相依持,如鼎三足,缺一不可。又云:「壽煖及與識,三法捨身時,所捨身僵仆(『僵仆』,即向前傾倒),如木無知覺。」此即說明:在吾人一期生命之中,壽、煖、識三法,恒時相依。識在,則煖、壽俱在;識去,則煖、壽俱盡!
  在佛法中,向來還有一種說法,即一個人臨終之時,要知他未來受何種果報,全看他的煖觸,在什麼地方離身。所以雜寶藏經有頌言:「頂聖眼生天,人心餓鬼腹,旁生膝蓋離,地獄腳板出。」今略釋之:
  1、頂聖─若全身皆冷,唯頭頂上尚有煖氣,最後煖氣從頭頂上離去,當知此人將生於聖地為聖人。
  2、眼生天─若全身皆冷,唯眼部尚有煖氣存在,最後煖氣從眼部離去,當知此人將生於天上成為天人。
  3、人心─若全身皆冷,唯心窩尚有煖氣,最後煖氣從心窩離去。當知此人將投生人道,重新做人。
  4、餓鬼腹─若全身皆冷,唯腹部尚有煖氣,最後煖氣從腹部離去,當知此人將墮落至餓鬼道,而為餓鬼!
  5、旁生膝蓋離─若全身皆冷,唯膝蓋尚有煖氣,最後煖氣從膝蓋離去,當知此人將墮落至畜生道而為畜生。
  6、地獄腳板出─若全身皆冷,唯腳板下尚有煖氣,最後煖氣從腳板下離去,當知此人將墮落至地獄道而為最苦的眾生。
  總之:若體溫未冷盡,則第八識尚在,此時最要注意者,即親屬切勿觸摸、搬動、哭泣,或發嗟歎懊惱聲,以免惑亂亡者心神,而壞了大事!此時只可同聲念佛,助其往生。一般而言須待氣盡八小時後,體溫全冷,第八識已經離去,方可搬動哭泣,沐浴大殮。生死事大,不可馬虎,一念差錯,歷劫受苦,雖父子至親,亦不能相代!思之!思之!關於飭終之事,伏願讀者諸君,隨分隨力,普為宣傳,自利利他,功德無量。
  以上言「去後」這一期生命結束時,第八識最後離去。其次再言「來先」─這一期生命開始時,也是第八識最先來。
  原來一個人已死之後,未生之前,於其中間,第八識尚未去托胎,叫做中陰身。中陰身的形狀,與其將受生的形狀相似。何以知之?《俱舍論》九:頌云「此一業引故,如當本有形」:此二句說明中有(中陰身)的形狀。謂此中陰身,與當來的「本有」(五蘊色身)是同一「引業」所牽。所以「中陰身」的形狀,就如同當來的「本有」。更明白地說,當來「本有」的形狀如何,現在「中陰身」的形狀也就如何。「本有」是人形,「中陰身」也是人形,餘趣亦然。《俱舍頌疏記》云:「『如當本有形』者,簡前『本有』,謂『中有』形相,但同當來生,不同前生也。以與當生引業同故」云云。中陰身諸根猛利,如 當來生的本有身,能作諸事業。一旦受生之因緣成熟了,就對所要受生的地方,起顛倒想,而生愛、惡之心,若是男性中陰身,則緣母而起愛欲心,於父反生瞋恚,若是女性中陰身,則緣父而起愛欲心,於母反生瞋恚。正因生起這兩種顛倒想,於是就攬取父精母血,認為是自己所有,並且生起歡喜心,於是三事和合(第八識、父精、母血),從此中陰身隱沒而『生有』生起(中陰身來托母胎之一剎那,五蘊由此而生,名為『生有』),另一期新生命於此開始!
  隨願往生經言:「命終之人,在中陰中,身如小兒,罪福未定,應為修福,願亡者神,使生十方淨土。」意即:人間之中陰身,以七日為一期,七日終了,便去投胎,若於七日終了,受生因緣尚未成熟,則更續中陰身七日,至第二個七日終了,再去投胎。如此以七日為一期。最長者至第七期,即七七四十九天之終,必定去投胎!因此,在七七日內,中陰身罪福未定,徬徨無依,陽世眷屬,應依佛法,為亡者廣修福報,或供養三寶,或念佛放生,或賑災濟貧等慈善公益事業,回向亡者,使其神識(即第八識)生十方淨土!唯極善、極惡之人,無有中陰,命終之時,一剎那間,便往受生之處,此點不可不知!
  以上第八識已經簡介完了,再作四點結論:
  1、第八識因具有含藏、受熏的功能,所以是記憶、經驗的保持者。
  2、第八識是總報主,因為此識酬業受報,所以是有情眾生滔滔不絕的生命之流的主體。
  3、第八識「界地隨他業力生」(第八識隨著他「前六識」,作的什麼業,就要生到三界九地中的那一界那一地去),變形易貌,猶如車輪,一點也作不了主。
  4、我們要警覺生命是有限的。這一期生命,第八識最先來執,有情根身由此識變生,而且持令不壞!一旦第八識離開根身,身便腐爛,成為死屍!所謂「黃泉路上無老少,孤墳多是少年人!」因此我們要好好把握這有限的人生,難得的人身,運用生命的功能,發揮生命的意義,即:借假修真,廣做菩薩自利利他事業,方不辜負此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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