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辨法法性論》傳說是彌勒菩薩造的。在重視大乘佛法的漢、藏地區,有它相當的重要性。2018年八月初寬謙法師主講《辨法法性論講記》,從「法」與「法性」切入彌勒學的深觀與廣行。
  本論以六相顯法相,六相明法性:都是立生死與涅槃,虛妄分別與真如二大綱,然後分別說如何轉虛妄而顯真實。從本論來看,立虛妄分別與真如而說轉依,是重於行果的。就唯識學而言其立論有獨特之處!
  造此論的主要目的說明在修行道上,什麼是應「永斷」的,什麼是應「證」的。「永斷」生死煩惱,開展出無邊光明,自在清淨,徹底究竟「證」得真理,圓滿實現涅槃。本論義理初由「相」、「依處」、「抉擇」、「觸證」、「隨念」、「到達彼自性」六相悟入,依法性為無上。進而彰顯大乘的轉依義理,以十種相,作為悟入轉依的無上方便。其中第六相:悟入轉依的「依住」為最重要。「依住」,就是無分別智。最後舉二種譬喻,總結論義。以「夢、幻」比喻雜染法,以「虛空、金、水」比喻清淨法。真如自性清淨,依之而可以斷無明煩惱惑,可以修道內證涅槃菩提果。

 

〈三日尋燈體驗〉
  此生初遇《辨法法性論講記》是由寬謙法師宣講的。從永修的學期課程,到今年覺風的三日尋燈,有幸又有心的薰習下,自己覺得若從「受薰持種根身器」切入觀修,以法師「依賴耶緣起」所構成的圖表,及法師在《成佛之道》唯識系三相至三無性之圖表,配合思考,個人心中有些許體驗:

〈體驗一〉轉迷起悟覺醒的心
  夢醒了,一切皆空。依阿賴耶識轉依的補特伽羅有情眾生,各自內識所感受的痛苦與安樂,有其不共,於輪迴中繫縛,亦能於輪迴中解脫。有覺知習氣的有情眾生,於內能取識顯現外境當下,能覺照猶如夢境的色,了知一切輪廻顯相如夢如幻,如鏡中影、水中月。
眾生器世界,是虛妄分別所現,到轉依時,就是真如性顯現。清淨佛土的無邊清淨莊嚴,一一以真如性為體;虛妄不現而真如性顯現,名真如性轉依。
  不共的有情界,以有情的內識為主,如依、了別等。依或是五根,或是阿賴耶識;了別是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等。末那識、阿賴耶識,與眼、耳等六識,這種種能取的識轉,轉顯真如性,都是圓成實性。我們所見、所聽、所感受的一切一切對境,有如彩虹般的幻影,雖顯現卻沒有真實存在。
  大乘中觀、唯識二者,在斷除自證識的微細執著,仍有些許差別。但在修道上,了知無有能取所取之相,緣無相專注入定,將悟入無二的法性。法性無垢自性如實顯現,實相、現相無二一味,一切諸法顯現真如性。

 

〈體驗二〉抉擇萬法皆空的智慧
  生活在相對的世間,能明白世界是物質構成的?還是緣起的?對自己一生會有真正的利益。在抉擇空性時,是經得起任何考證、觀察的,因為無論是世間的因果輪迴理論,出世間的中觀、如來藏思想皆如是。
  在「無常」現象中,觀察萬法產生的“因”無自性,也就是說,一切法不是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,進而抉擇諸法是無生空性。以眾生最執著的「我」來說,只不過是虛妄分別念而假立的,真正去剖析時,頭不是我,手不是我,腳不是我……如此一一觀察下來,根本找不到一個實有的「我」。此時才明白,原來我們只是把五蘊聚合妄執成「我」,實際上無有一個真實的「我」存在。
  平常我們所執著的身體、生活、感情及山河大地,雖然看似實實在在,但這只是迷亂顯現前的假象,如果以智慧去觀察,瞬息萬變、包羅萬象的一切法決定不存在。認識空性時,千萬不要把空性等同於 “不存在”,否則就會墮入一邊。要明白,落於有邊、無邊,皆為實有的執著,有了這種執著,就會產生痛苦而不得解脫。

  在人世間,能完全捨棄自我,一心一意、無有條件地利益一切眾生,這是佛陀最精隨的思想。一切萬法「無而現二」,我們雖將萬法抉擇為空性,但還沒達到這種境界前,取捨因果、行持善法是有必要的。未達到最高的境界,就不能間斷行持善法,特別是要以菩提心攝持的善法。

  《辨法法性論》開顯外在的器世界,內在的心識皆為空性。心識本來面目,如果以我們的分別念、語言來表達,就像以蠡測海、以管窺天來認知宇宙,就像以小鳥的翅膀來丈量無盡虛空一樣,是根本不現實的。只有真正證達了那種不可思議的境界,才可能觸證法味而「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」。想真正出離三界輪迴,行持依他善法只是間接的因,觸證法性、隨念法性才是直接的因。大乘法主張一切法不生不滅,一切都是平等無二無別的,所謂「無生無有起,一切法如是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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