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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論》淺談(三):唯識體系的二諦

 

1.《瑜伽師地論》的二諦:一真四俗

 

般若中觀系法義綱領很單純,即是「一切法無自性」、「勝義諦中畢竟空,世俗諦中唯假名」。

中觀將真理──「諦」──分成勝義諦與世俗諦二個層面看。

《俱舍論》的勝義諦「我空法有」,在中觀看來,是不了義的勝義諦──「我空」是二者共許的,但「法有」只能歸於世俗諦。 由於宇宙「一切」(稱為一切法、諸法),是不可分割的整體,在中觀的勝義諦中,這「一切」的實相(稱為諸法實相  )是言說、尋思所無法企及的,唯證乃能相應。

我們須安立各種名言、概念──假名、施設,人為區別出各種「法」,才能討論各種「法」的屬性及相互間之關係,這即是「一切」的世俗諦 層面。

由此可知,世俗諦是言語、概念的世界;言語、概念所表達的,必歸屬於世俗諦。

因此諸如「一切法畢竟空」、「一切法無自性」、「一切法不生不滅……」等形容勝義諦的語言,並不是勝義諦本身,只是勝義諦的描述,無法出於言語概念的範疇,因此在中觀還是屬於世俗諦。

中觀這種「一真一俗」的二諦架構,又常以「」來總括其內容,讓許多不擅學「空」之學人,落入「惡取空」之極端。

惡取空」是一種虛無主義:既然一切皆空,所以凡夫也無、佛也無、天堂也無、地獄也無、善也無、惡也無、因果也無、輪回也無、涅槃也無……,所以也不必修行, 反正一切如夢如幻,怎麼做都無妨─極容易令有此種邪見的人不懼因果、恣意造惡而墮入惡道。

唯識瑜伽行派為對治「惡取空」,建立了一套更精密嚴謹的二諦體系。 《瑜伽師地論》將二諦分為安立諦(安立真實)非安立諦(非安立真實),分別相當於中觀的世俗諦與勝義諦。

安立諦又分為四種,唯識瑜伽行派建立的是一種「一真四俗」的二諦架構:

雲何「安立真實」? 謂四聖諦,苦由苦故,乃至道由道故。 所以者何? 以略安立三種世俗:一、世間世俗,二、道理世俗,三、證得世俗。  
 「世間世俗」者,所謂安立宅、舍、瓶、盆、軍、林、數等;又複安立我、有情等。 「道理世俗」者,所謂安立蘊、界、處等。 「證得世俗」者,所謂安立預流果等,彼所依處。 又複安立略有四種,謂如前說三種世俗,及與安立「勝義世俗」,即勝義諦。 由此諦義不可安立,內所證故,但為隨順發生此智,是故假立。 雲何「非安立真實」? 謂諸法真如。  
[1]

 

安立諦(安立真實)即中觀的世俗諦,它又可區分出四種層次:世間世俗、道理世俗、證得世俗、勝義世俗

非安立諦(非安立真實)即中觀的勝義諦,即諸法實相(梵語是「法性」),唯識稱為諸法真如。

為何安立諦即是世俗諦

因為「安立」就是用言語概念形容(非安立)的「一切現象」(諸法),賦予它假名施設。 我們依此安立所得的相對真理──安立諦、世俗諦,才可能依之修行而契入非安立諦、勝義諦,故《中論》說:若不依俗諦,不得第一義。

 

需注意的是,上段引文中的【安立「勝義世俗」,即勝義諦。 由此諦義不可安立,內所證故,但為隨順發生此智,是故假立】此句,易引起誤會。

此句的意思是:勝義諦有兩個層次,一是言詮、安立的層次,即安立諦中的「勝義世俗」,嚴格說還不是真正勝義諦,仍屬於世俗諦。 二是非言詮、非安立、唯內證的層次,即非安立諦真正的勝義諦。 許多學人常分不清此中的差異,因此于二諦產生許多無意義的爭辯。

 

2. 《成唯識論》的四重勝義諦、窺基的四重二諦

相對於《瑜伽師地論》,《成唯識論》將勝義諦分為四個層次。 《成唯識論》卷9:

然勝義諦略有四種:一世間勝義,謂蘊處界等;二道理勝義,謂苦等四諦;三證得勝義,謂二空真如;四勝義勝義,謂一真法界。 此中勝義依最後說,是最勝道所行義故。 為簡前三故作是說,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,真謂真實顯非虛妄,如謂如常表無變易,謂此真實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,即是湛然不虛妄義

林國良先生在《唯識學研究:唯識論的價值》對四重二諦有很清楚的分析:[2]

在唯識論之前,大乘只說真俗二諦。 《瑜伽師地論》對俗諦作了細緻說明,發展出了四重世俗諦;《成唯識論》又將真諦(即勝義諦)分為四重。 窺基在《大乘法苑義林章》卷二中歸納《瑜伽師地論》的四重世俗諦和《成唯識論》的四重勝義諦,形成了「四重二諦」說。 具體如下:

(一)瓶(衣服)等世間事物,並無實體存在,被稱為「世間世俗諦」(第一世俗諦)

(二)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等五蘊,是由因緣所生,雖也會壞滅,但有實體與作用,被稱為「道理世俗諦」(第二世俗諦);同時,聖者依後得智可如實了知,也稱為世間勝義諦(第一勝義諦)  

(三)四諦之理,能使修行者趨入涅槃,但須借助言語來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,才能了知其相,被稱為證得世俗諦(第三世俗諦);同時,聖者依無漏智即能了知,也稱為道理勝義諦(第二勝義諦)  

(四)「我空」與「法空」之二空真如,超越一切有為法,只能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,故須假借二空之名,用言語表詮其道理,被稱為勝義世俗諦(第四世俗諦);同時,此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才能彰顯其真實之理,並非凡夫所能了知, 也稱為證得勝義諦(第三勝義諦)

(五)「一真法界」,是超越言語思維的絕對境界,是聖者的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的境界,被稱為勝義勝義諦(第四勝義諦)

 

分析上述四層世俗諦和四層勝義諦,可得出以下結論:

(一)第一世俗諦指的是世間法中的假法。

(二)五蘊等既是第二世俗諦,也是第一勝義諦,實際是世間法中的實法。

(三)四諦和二空真如,既是第三、第四世俗諦,也是第二、第三勝義諦,屬於理。

(四)「一真法界」,是第四勝義諦,只可智證,無可言說。

在上述「四重二諦」中,第一世俗諦和第四勝義諦,是純粹的俗諦和真諦,其餘諸法均屬亦俗亦真諦。

在早先大乘二諦理論體系中,惟有勝義諦是真實,世俗諦無真實可言。 世間法屬世俗諦,因此純屬虛妄。 在此意義上,可說眾生都如大夢中人,不能認識真實,只有到證道成佛時才能夢醒。 但「四重二諦」體系,將依他起的實法,歸入亦俗亦真諦,因此,就不能說它們純

屬虛妄,而可以對它們的一定程度的實在性給予肯定。 這就是說,就證道體認真實而言,世間法屬虛妄;但就世間法因果不昧不亂而言,世間法也有其實在性。

[1]《瑜伽師地論》卷64 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653, c25-p. 654, a6)

[2]  fjdh.cn/wumin/2013/09/1718592895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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